五选派办字〔 2012 〕2号
关于做好第四批选派干部年度考核和
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四批选派工作总结及对第四批选派干部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通知》(皖组电明字〔 2012〕6号)及市选派办《关于做好第四批选派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蚌选派办字〔 2012〕2号)精神,第四批选派干部到今年3月任期届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第四批选派工作总结及对第四批选派干部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四批选派干部第二年度(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及任期(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考核工作,安排在2012年2月中旬进行。
二、考核内容
按照选派工作“六句话”的目标要求和《2011年全省选派工作要点》、《全省选派干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选派干部的年度和任期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派村班子团结、协调状况以及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2、选派干部吃住在村、在岗在位情况;
3、新农村建设推进情况,选派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情况;
4、选派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
5、选派单位作用发挥情况等。
三、考核原则
1、全面深入考核。按照选派工作“六句话”的目标要求,全面考核选派干部。既要看加强组织情况,又要看加快发展情况;既要看工作绩效,又要看工作态度。特别要突出对选派干部工作态度的考核,结合平时的查岗情况,看其是否自觉做到吃住在农村、埋头苦干、奋力开拓、廉洁自律等。在绩效考核上,要着重了解选派干部是否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优势、选派单位的优势和任职地的优势,防止以偏概全。
2、充分发扬民主。考核中,既要认真听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成员的意见,又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要充分反映民意,得到群众公认。
3、注重公平公正。认定选派干部考核等次,要统筹考虑选派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选派单位的帮扶力度和选派干部任职地的基础条件;统筹考虑省直单位、市直单位和县直单位选派干部优秀等次的比例;统筹考虑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难点村任职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
四、等次认定
选派干部年度及任期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基本标准分别是:
1、优秀等次
全面完成了考核内容所列的各项任务,且在某一或几个方面成效明显,与本县区其他选派干部相比较,成绩突出。很好地遵守选派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群众公认度高,测评称职以上票达到80%以上;没有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选派干部年度及任期考核优秀率不超过35%。
2、称职等次
比较全面地完成了考核内容所列的各项任务,较好地遵守选派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群众比较公认,测评称职以上票达到70%以上。
3、基本称职等次
基本完成了考核内容所列的各项任务,能够遵守选派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群众比较公认,测评称职以上票达到60%以上。
4、不称职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工作没有正常开展起来;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没有得到落实;每月在乡镇或村工作少于15天;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群众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超过40%,经考核属实。
五、考核程序
选派干部的考核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述职测评:选派干部的考核要召开所在村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选派干部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对象的三分之二以上。
2、个别谈话:考核选派干部,要分别听取乡镇党政正职、分管负责人、组织委员、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
3、实地查看:实地了解选派干部实施的发展项目,为群众所办的实事好事,党务、村务公开栏及档案,有关会议记录,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账目,向社会争取的款物收支账目等。
4、确定等次: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逐人形成考核材料,与市选派办通气后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县、区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考核组考核情况的汇报,逐人研究提出考核等次的建议,报市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结果公示:选派干部考核等次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全体选派干部中公示每个人的考核等次,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接受选派干部的监督。
6、情况反馈: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区选派办向选派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向乡镇党委和选派单位通报选派干部考核结果。
7、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选派干部,列入选派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不占该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且作为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填写要求
1、撰写总结材料。选派干部要分别对2011年度和任期以来的选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回顾抓“难点村”治理的主要做法,客观全面地分析工作成效和主要经验,并提出加强和改进选派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2、认真填写表格。选派干部要认真填写《第四批选派干部任期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第四批选派干部信息登记表》(附件2)
3、上报要求。总结材料(2011年度总结、任期总结)和表格(附件1、附件2)都要以书面材料形式于2月20号前上报县选派办,并将电子稿发送至县选派办邮箱。
联系电话:5053549
电子邮箱: whxxpb@126.com
附件:1、《第四批选派干部任期工作情况统计表》
2、《第四批选派干部信息登记表》
3、《第四批选派干部考核组人员名单》
五河县选派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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